全文强制性门窗和幕墙产品标准(钢门窗部分)研编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2018/08/29来源:全国幕墙门窗标委会浏览:81299
8月22日,全文强制性产品标准《建筑门窗和幕墙产品及制品基本技术要求》(钢门窗部分)研编研讨会在杭州召开。该全文强制性产品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编制,其中钢门窗部分委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编写。
本次会议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组织、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承办。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秘书处刘会涛高级工程师,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潘冠军主任,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戴建国工程师、王颖助理,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王晖总经理、马志华部长、倪晓波工程师,重庆华厦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张荣喜总经理、赖怒涛副总经理,王力集团有限公司徐建阳常务副总经理、彭建新高工,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万真工程师,共1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潘冠军主任主持。
潘主任首先结合国家标准化改革方向,阐述了该全文强制性产品标准的立项背景和钢门窗部分的编制任务,并介绍了编制单位的构成。刘会涛高工介绍了该全文强制性产品标准的任务来源、前期工作情况、启动会提出的要求,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特别指出了本标准与传统标准的区别。钢木门窗委员会戴建国工程师介绍了涉及钢门窗各类产品的现有国标、行标及标准体系情况。
与会代表踊跃发言。星月公司王晖总经理介绍了日本钢质门产品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情况,马志华部长分别从各个环节提出了需要强制规范的建议;王力公司彭建新高工提出,在钢质门智能化应用日益普及的情况下,强制性标准应对智能门的相关安全性指标提出要求的建议;华厦公司张荣喜总经理、赖怒涛副总经理和金刚公司万真工程师分别就钢质窗的防火性能和保温性能指标提出了建议。
经过讨论,会议确定了钢门窗编制部分的研编工作安排,制定了研编任务模板,并根据各参编单位特长,确定了任务分工。
2017年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国办发〔2017〕27号),要求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该通知要求强制性标准要守住底线,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工作的精神,研究建筑幕墙门窗采光顶的强制性标准,使产品符合安全、节能、环保的各项要求,对于产品使用安全、建筑节能和环保,以及建筑幕墙门窗采光顶的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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